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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海口11月2日電記者邢東偉 通訊員 薛瑩婕 認識三天便結婚,婚後發現兒子疑似不是自己親生,經鑒定,自己確實不是兒子的“生物學”上父親。男子便向法院起訴離婚。今日,海口市秀英區法院判決二人離婚。
  2007年12月21日,李某與張某經介紹認識,於2007年12月24日草率辦理結婚登記,於2008年8月3日生育男孩小可,於2010年3月1日生育女孩小樂。婚後,由於雙方缺少溝通,因家庭瑣事經常吵鬧,在小可年滿周歲時,李某及其家庭成員都猜疑小可不是李某親生兒子。為此,夫妻之間產生隔閡。為確認父子關係,李某向提出作親子鑒定。據鑒定,李某不是小可的生物學父親。  (原標題:認識三天便登記結婚 男子發現兒子非親生鬧離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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